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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Updated: 2007-09-03 14:33 5、放开搞活,倾斜扶持,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单位经营自主权,真正把办事业、办企业、办活动的权利交还给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机制转换,迅速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特色区域文化项目及产品研究开发,搭建文化产业平台。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文化经济政策,出台济宁市新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平等参与文化产业竞争,简化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贴息各类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投资贷款,扶持支柱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制定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为文化建设融资、筹资,允许以技术、作品、设备等要素入股、参股文化建设。 6、深化改革,增强活力,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改进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文化市场体系的发育。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科学划分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类3种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在增加政府投资、强化经费保障的前提下,以改进服务、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加大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力度,真正做到评聘分开、能者上庸者下,以改革和制度建设激励干部职工活力。经营性文化单位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市场主体,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责任,激发文化企事业单位活力,全面推动和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