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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严查瓮安"6•28"事件中失职渎职干部责任

Updated: 2008-07-04 14:15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中共贵州省委7月3日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当地警方介绍,28日下午,因对该县一名女中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死者家属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上访。在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最终酿成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汇报会上说,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瓮安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扩大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从而酿成了严重后果。

石宗源强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石宗源说,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意味着责任。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支持我们、拥护我们。他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重。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深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契机,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到人民群众中去、到群众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劝导说服;对于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从而使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并不断激化。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特别是对于干部队伍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一个也不能放过,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并公之于众。

石宗源同时指出,大量事实充分表明,这次事件中确有黑恶势力直接参与、直接指挥、打砸抢烧、违法犯罪。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方面,对不明真相的和协从的群众,应采取批评教育和团结的方法,绝不允许再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另一方面,对幕后策划、组织、参与打砸抢烧的挑头骨干分子和黑恶势力的骨干分子及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要加强调查取证,依法严肃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将之绳之以法。

编辑:邓京荆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