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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年起不再新批《再就业优惠证》

Updated: 2008-07-18 16:55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7月17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明年起,该省将不再新批《再就业优惠证》,有意申请该证的人员,请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的优惠,将于2011年停止执行。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经半年时间努力,该省2007年度《再就业优惠证》年审工作目前已完成。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实际参加《再就业优惠证》年审的有108.77万人,占应参加年审人数的76.1%,其余的34.08万人,因外出就业等多种原因未参加年审。本次年审有1.48万人不合格,主要原因有三:三年优惠政策已享受到期;虚报材料,冒领《再就业优惠证》;发证机关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者领证。《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的唯一凭证。《再就业优惠证》没有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其持有者不能继续享受优惠。

作为一项特殊时期的优惠政策,《再就业优惠证》惠及了众多下岗失业人员。由于国家已出台《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因此,湖南省将于今年12月31日起,停止办理新的《再就业优惠证》。根据该省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享三年优惠扶持政策。这意味着,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的优惠,将于2011年底停止执行。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有关人士介绍,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就业促进法》,就业优惠政策将转为普惠制,相关人员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等方面,都能享受相应优惠。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冯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