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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集中清理涉企收费受到广泛关注

Updated: 2008-09-23 16:31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监察厅、物价局了解到,91以来,江苏省政府已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2项,每年将减少收费38.98亿元。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减轻了企业和社会的负担,也顺应了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05年至2007年,全省共取消或减免收费、基金共69项、降低标准12项,每年减免金额约10亿元。今年9月份开始执行的这一轮清理,凡法律法规未确定收费事项的涉及行政许可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凡省里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外省市已经取消、停止征收的,也取消或停征;凡国家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以及依据国家文件规定省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能停征的停征,能降低收费标准的降低收费标准;国家已决定、已准备取消的收费项目,江苏省一并取消。

这次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取消和停收,既惠及江苏省的企业,也有利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前不久,国务院通过了《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的要求,长三角地区将建立和完善政策法制协调机制,努力营造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

部分收费项目取消或停止征收后,对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财政等部门将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对不履行行政职能的、收费用于特定事项且该事项已完成的、2007年未发生征收金额的,均不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征收部门和单位自行解决。对部分收费项目取消或停止征收涉及的事业单位经费缺口问题,结合我省事业单位改革一并解决。在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中,831日前已完成特定服务,但尚未实施收费的,可以补收;已提前预收的,退还91日后的所有费用。

最近,监察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停征以及调整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工作成果,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物价部门已要求各收费单位及时更新收费公示牌,严禁将越权设立的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列入公示栏,并开设了举报电话。

今年年底前,省政府还将重点开展涉农收费和各类职业资格中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收费的专项清理,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同时,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行政收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将清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清费治乱减负,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我省成为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少、发展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