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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次“开门立法”

Updated: 2008-10-10 17:57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10月9日,湖南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在长沙举行,这是湖南省首次就立法计划的编制举行听证会,也是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具体表现。
 
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实施,开创了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先河。《规定》要求,政府重大决策要通过各种公开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实行公众参与,建设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本次听证会是贯彻《规定》要求的具体表现,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表示,今后湖南将着力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坚持公开和参与原则,实行“开门立法”,“公推公选”立法项目。
参与听证会讨论的立法建议项目共91个,其中,社会公众提出立法建议项目27个,《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流域综合管理条例》等建议项目成为焦点。
许显辉表示,对公众代表的意见每一条都要打收条,按照行政程序规定,每一条都要认真研究和梳理,每条都要作为省政府决定2009年立法计划的重要参考意见。
(中国日报驻湖南记者 冯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