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引发较大规模群访和冲突的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8.26事件日前得到妥善应对和处置,群众提出的7个方面的诉求,已有6个获得圆满解决。以陆良事件为起点,云南省正在探索建立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新机制。
8月26日,云南省陆良县活水乡石槽河煤矿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群众发生冲突,8位村民、3名煤矿企业员工和7位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在冲突中受伤住院,11辆警车被砸。
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当即指示曲靖市委市政府和陆良县委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并深入群众,虚心听取村民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解决矿地矛盾。8月28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指出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要真心实意地以正视、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为中心开展工作,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不能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贴“刁民”“恶势力”“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政法、信访、宣传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陆良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和实践“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处突新机制。一是多渠道征询群众诉求。工作组一改过去突发事件发生后,习惯性地把追查“聚众闹事”原因和责任、深挖“幕后指使者”当作工作重心的传统做法,而是把摸准、摸全群众诉求摆到首要位置。工作组深入村寨走访村民,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宣传部门也动员媒体通过采访调查等方式搜集群众诉求,并把网络当成征集研判群众意见表达的新平台。经过广泛征询、深入研究和认真梳理,工作组共归纳出村民群众7个方面较有共性的诉求。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群众诉求协调解决机制。在摸清群众主要诉求的基础上,工作组确立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为根本目标的新理念,针对群众诉求,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特事特办,逐一落实,对群众合理的诉求急办、快办、催办、限时办。截至目前,群众提出的6个方面的合理诉求已全部办结:积极协调电力部门,争取加大电网改造力度,解决群众用电难、用电贵的问题;由县水利部门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规划好、实施好当地的人畜饮水工程,有效解决群众吃水难的问题;县发改部门加大异地搬迁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两个自然村群众的异地搬迁工作;由农业局牵头,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村组财务开展审计,并对征占地补偿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由县教育局牵头,督促企业、施工方确保质量,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学校新建,在煤矿开采前投入使用;由县经济局牵头,及时与活水乡、项目业主、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尽快建立一套煤矿开采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实现项目业主、村集体经济、当地群众三方共同发展的目标,确保各方利益得到有效保证,并及时纠正企业护矿队工作作风粗暴问题。三是对群众不合理诉求也不遮不掩,勇于正面回应,以最大的坦诚争取多数群众的理解。针对群众要求每人每月补偿600元生活补助和每株庄稼5元赔偿的诉求,工作组在认真调查研究后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且如果满足这一诉求,企业只有死路一条,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政府义不容辞责任,因此此诉求为不合理诉求。对此,工作组也不回避矛盾,迅速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并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群众代表会议等一系列座谈会、情况说明会,给群众以明确的答复,勇于与群众面对面。尽管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多数村民群众表示,这一次党委政府对大家的要求解决得还算公平、到位。
全程参与指导陆良8.26事件处置工作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认为,提高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已成为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时代课题。建立和完善“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处突新机制,是执政理念的新转变。他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但如何真正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理中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各地还鲜有实践。“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不能只写在中央文件上,在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云南各地将会有更多的新鲜探索和尝试。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驻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