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9月11日云南省将召开云南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据悉,本次大会将表彰20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其中模范集体113人、模范个人87名。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是经各地各部门按照自上而下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评选办法、严格工作程序、层层把关推荐的基础上产生的,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的要求,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又于8月17日至21日在云南日报、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和云南民族网上公示了5天。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条战线,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公信度。云南省5000人以上的25个世居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入选,有少数民族模范个人63人,占受表彰模范个人总数的72%;有妇女代表22人,占总数的25%。上海市民宗委因长期与云南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措施有力,成效突出,也在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之列。
据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木桢告诉记者,国务院将于9月底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届时,云南省将有80个先进模范受表彰,其中模范集体40个、模范个人40名。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驻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