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12月7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41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
在长达72页的《刑事判决书》中,昆明市中院对蒋家田团伙的累累罪行,进行了一一列举和评判,解读了蒋氏犯罪团伙的6大罪状、42项罪行。
被告人蒋家田、杨菊芬、杨国应、谢明祥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文彩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蒋家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并应承担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全部罪行的刑事责任。其余人员应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诈骗罪等分别定罪量刑。
上世纪
90年代,
30多岁的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农民蒋家田来到昆明,靠在昆明南窑火车站倒卖火车票度日,之后开始零星贩毒。十几年后,蒋家田成了昆明火车站及附近区域闻名
“江湖
”的
“蒋老爷子
”。
近一年来,昆明市共查获涉黑犯罪团伙3个,涉恶犯罪团伙61个,各类违法犯罪团伙1459个,抓获各类团伙性违法犯罪人员7414个。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