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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公务员欠贷 广元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追债"
2009-12-14 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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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士认为,路桥收费反映城市超经济承受能力发展

兰州市征收路桥费引发的质疑,再度引起各界对城市路桥费问题的关注。

四川成都在去年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自2003年元旦起,成都市的机动车主就必须为市内的“五路一桥”(即五条公路和一座大桥)付费。随着2008年国家宣布公路养路费从2009年起正式取消,成都继续征收“五路一桥”费是否合理、之前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钱去了哪里,成了成都“有车一族”心中逐渐聚集的疑问。

2008年12月26日,邢连超等5位成都律师以市民身份,依据《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成都3个政府部门递交申请,请求市政府向社会公开“五路一桥”费收入总额、支出明细等情况(本报曾于 2008年12月30日报道)。

2009年1月6日,成都市首次向社会公布2003~2007年“五路一桥”通行费收支状况。

2009年10月9日,成都市向社会公布了2008年“五路一桥”通行费收支状况。

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的冉正杰12月8日告诉记者,收取“五路一桥”通行费主要用于偿还道路建设的贷款,预计2022年还完。从今年开始,将每年公开通报通行费收支状况,满足民众知情权,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在2008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通行费收支情况中,2007年末“五路一桥”项目建设贷款余额38.39亿元,2008年“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收入为3.4757亿元,偿付利息2.75亿元,归还建设借款本金0.57亿元,剩下0.16亿元留存市财政专户,结转下年度使用。此外,成都市区两级政府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偿还2.42亿元,截至2008年年末,项目贷款余额35.40亿元。

在有着金融学教育背景的成都市民马女士看来,2008年的收费总额中,归还建设借款本金的仅有0.57亿元,贷款余额还有35.40亿元,这就说明通过收费偿还的基本是贷款利息。从另一个角度看,修建“五路一桥”时贷款的数额太大,远远超出了全市机动车收费本身能够偿还的能力。

邢连超认为,成都政府从被动公开信息到主动公开信息,是依法行政的表现。作为老百姓,更加明白交给政府的钱花在了哪些地方。但从公布的收支情况来看,城市超经济承受力发展道路的问题已经显现出来。

对比多年代理道路维权官司积累的信息,邢连超表示,在政府财政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建收费道路是国际惯例,但我国的收费道路占世界上收费道路的八成以上,就不正常了,“城市道路建设的花费,超出了本地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

邢连超举例说,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成都的绕城高速公路就是个典型的“不划算”项目,不少成都市民都曾质疑这条成都的“四环路”修建得标准过高。如果修成普通的柏油公路,成本会大大降低,车辆的通行成本自然也会降低。

他注意到,11月28日兰州市私家车主的“自驾游事件”发生当晚,兰州市政府向媒体介绍,自2000年起,兰州市以省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贷款协议,所贷资金全部用于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收费是加快当地路桥建设的需要。

“加快路桥建设当然需要,但关键看是否与当地财政支出的承受力相符。”邢连超透露,在2008年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座谈会时,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城市道路建设中,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建设收费公路将作为辅助。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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