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允许澳门居民用人民币支票
澳门居民单笔人民币现钞兑换限额提至2万元人民币
中国日报网消息:央行昨天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央行决定扩大为澳门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澳门居民可用每日5万元限额的人民币支票支付在粤消费,单笔人民币现钞兑换限额提高至2万元人民币。
央行决定,授权澳门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为澳门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提供清算服务。澳门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5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该人民币支票不得转让。
此外,澳门人民币业务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至包括在澳门提供“通讯”、“教育服务”以及“会议展览”行业的商户。而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20000元人民币。
央行表示,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这些规定将于近期内陆续实施。
昨天,央行副行长朱民和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丁连星在澳门签署了补充监管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同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
来源:新京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