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15日,福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初步拟定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根据该方案,福州市民用水价格调价幅度将由现行1.20元/吨(均指基础水价)调整为1.70元/吨,每吨上调0.50元,调价幅度41.7%,特种行业用水、其他行业用水等也将有相当幅度的上调。
根据初步拟定的调价方案,民用水价格由现行1.2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每吨上调0.50元,调价幅度41.7%;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2.0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每吨上调1.00元,调价幅度50%,其他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每吨上调0.50元,调价幅度35.71%。以上调价方案中的价格均指基础水价。楼高九层以下(含九层)的建筑,其用户不再分摊水价外的其他费用。
目前福州对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用水量18吨以内,每吨2.05元(1.2元基础水价+0.85元污水处理费);18~24吨,每吨2.65元(1.8元基础水价+0.85元);25吨以上,每吨3.25元(2.4元+0.85元)。对目前尚未实现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年6月到10月,每吨季节性加价20%,每吨2.29元(1.44元基础水价+0.85元)。
据悉,水价调整后,供水管理模式发生本质变化,将实行终端水价,由自来水企直接抄表到户,彻底解决物业公司和住户二次供水分摊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葛。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黄桂华)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