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昨日(12月15日),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希宁(副厅级)涉嫌受贿630余万元一案,在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据介绍,吴希宁是我省近年来查办受贿金额最大的厅官。
庭审从上午9时25分开始,中途休庭1小时,下午3时30分审理结束。其中,仅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就用了近1小时,公诉人举证达50组。
据了解,从1998年至2008年,吴希宁担任恩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恩施州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权为房地产商、民营企业老板谋利,“卖官”26人次,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
买房受贿近40万元
起诉书称,2002年至2007年,吴希宁对恩施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硒都广场开发项目、征地后土地置换给予关照,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良贿赂44.49万元。
2003年、2004年春节期间,张良以拜年为名给吴希宁送了5万元。2004年5月和2005年下半年,吴希宁购买张良开发的硒都商城11楼C、D两套房子以及怡然居别墅一套,合同总价及办证费用共计894,892.20元人民币,吴希宁实际支付62万元。吴希宁以明显低于交易价的方式,收受张良贿赂274,892.20元。2005年,张良花费12万元装修怡然居别墅,吴希宁免费入住。
此外,2002年至2007年,吴希宁多次以打牌要底子钱为由,收受黄一平贿赂2.8万元,收受向发定贿赂3万元。
174万元财政资金成“股本”
起诉书称,2003年7月,恩施市高岭惠农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原高岭药庄)负责人吴志国开发窑归种植项目,吴希宁以恩施市市委书记名义向上级部门为其争取财政支持。
2004年6月,省农业综合开发办批复,同意解决窑归项目资金288万元人民币,其中无偿部分86.7万元,实际拨付81万元。吴希宁要求将这81万元作为其个人投资,在高岭药庄入股,吴志国同意。
2005年10月,吴希宁与吴志国共同考察恩施火车站附近一地块,吴希宁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相关人员尽快办好征地手续。2005年11月,吴希宁组织相关部门开现场会,以扶持惠农公司农业项目为由,确定与会部门无偿支持惠农公司73万元,并形成会议纪要,要求执行。后实际到账93万元,这笔巨款,也被吴希宁作为个人投资,全部用于购地。
卖官26人受贿110余万
根据起诉书,吴希宁在恩施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下属贿赂110余万元,为26人满足升官要求。
1999年1月,吴希宁将章言由恩施市民贸局下属创元物业公司经理提拔为恩施市民贸局局长;2001年11月,吴希宁提名将章言轮岗至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任局长;2004年2月,吴希宁将章言调任恩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2006年12月,推荐章言担任恩施市副市长。为表达“感谢”,章言先后11次送给吴希宁10万元。
1998年11月,吴希宁将周德金由恩施市柏杨乡党委书记调至恩施市财政局任党组书记、副局长;1999年2月任党组书记、局长;1999年5月,吴希宁签字同意将周德金爱人王书琼由龙凤坝小学调至恩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为此,周德金先后11次送给吴希宁贿赂共计10万元人民币。
昨日庭上,吴希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多次表示“我有罪,罪行很严重,对不起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案发后,吴希宁已退清全部赃款,并检举他人巨额受贿,经查证属实。
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长江日报(特派记者 李锐)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