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14日从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获悉,福州已正式通过《关于加快福州市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强化工业投资,强化园区建设、强化技术创新、强化集聚整合、强化招商引资”等手段,解决长期困扰福州工业发展的“总量不大、产业不强、布局不优、项目不多、后劲不足”等五大问题,力争用3至5年使经济总量迅速提升、产业结构加快升级、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大力推动工业投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0年福州市安排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原来的1.5亿元增加到3亿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用地开发投资、重点新建项目补助及技改项目贴息、培育高成长性企业、鼓励工业企业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补助,以及安排一定资金扶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强化榕台产业深度对接,主动承接台湾先进装备制造业转移,吸引先进国家和地区以及央属、省属大型企业、长三角、珠三角大型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临港重化工业。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机制,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投资、联营、入股等方式参与工业园区总体开发;对利用开发银行、商业银行贷款进行成片工业用地开发的,连续3年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贴息;允许工业区内配套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收入由同级财政返还给开发公司。对鼓励类工业项目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可按国家颁布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作为招拍挂出让底价。加快推进南屿生物医药产业园、机械产业园、罗源湾不锈钢产业园、铝深加工产业园、长乐东南IC制造基地等专业园区建设。
强化技术创新,大力培育高成长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并预计从2010年起至2012年连续3年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福州市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给予奖励。
引导企业集聚,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加快江阴、罗源湾两翼临港工业集聚发展。对特色专业园内新建的产业链配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主导产业特色的,投产后可连续3年按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结合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提升,在城区规划一定面积用于建设工业企业总部大楼,重点吸引大中型民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区域性总部,知名企业营销总部、研发总部、财务总部等总部入驻,形成面向海峡西岸的区域性总部聚集形态,拉动城区经济增长。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