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的消息,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郑州市第二按摩医院原院长李天禧,近日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两项罪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57岁的李天禧,大学文化程度,从事医院管理工作多年。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李天禧在医院办公楼装修过程中,未经招标便将工程发包给郑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受该公司工程处负责人栗某现金2万元。2003年,利用医院引进项目之名,李天禧从其掌管的小金库支取现金4万元。2004年,郑州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第二按摩医院签订合同,销售给医院一台治疗仪,销售人员李某为表示感谢,送给李天禧现金2万元。
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天禧利用职务之便,将从小金库支取的4万元现金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另外,李天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遂判决二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李天禧退赔贪污所得的4万元,发还单位,受贿所得的4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新华网(宋海涛 宋群)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