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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0-01-05 17: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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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日,福建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9个试点县(市、区)30多万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将可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据相关人员表示,新农保和以前实行的农保的区别,主要在于筹资的结构不同。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而新农保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在新农保基金筹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12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试点县(市、区)可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政府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据悉,上月,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县(市、区)为: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海沧区、宁德市福鼎市、莆田市荔城区、泉州市晋江市、漳州市龙海市、龙岩市上杭县、三明市大田县、南平市武夷山市。福建省将逐年扩大试点面,尽快在全省普遍实施,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黄桂华)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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