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湖南要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到2015年,湖南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的厅局级以下干部占委任提拔总数的1/3以上。”1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建国在湖南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以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任务。
同时,他强调要“防止把竞争上岗变成‘竞票上岗’。公选要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把考德、考知、考能、考绩有机结合。”
建全优胜劣汰机制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规范“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权力和责任边界,湖南将试行党委全委会提名推荐重要干部制度。在“两委”人选产生的程序上,体现扩大民主,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推荐工作中去
会议上,黄建国强调今后湖南省选拔干部不仅要有竞争机制,还要有退出机制,建立起优胜劣汰机制,治理“庸懒散油”干部。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黄建国一针见血地谈道,“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破难点,着力探索完善培养制、提名制、考评制、差额制、竞争制、交流制、监督制、问责制、任期制、退出制、激励制等。”
进行职务职级并行制等11项改革
为了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湖南省将探索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的干部,实行职级待遇和津贴倾斜政策。
在差额选举方面,将探索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试行差额票决。推行重要职位领导干部差额提名由常委会审定、提交全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制度,适当扩大选举的差额比例。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连任限制和最高任职年限的规定,不能把任期制搞成‘久任制’。”黄建国特别提到,无特殊原因县乡党政正职在任期内不得变动,不能把任期制变成“年任制”。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记者 冯志伟 实习生 许芷君)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