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把凹甲陆龟送到野生动物园
中国日报网消息:2年前,昆明市民张先生在饭店门口救了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为了让凹甲陆龟得到更好的照顾,1月21日中午,张先生把它移交给野生动物园收容。
据了解,这只凹甲陆龟是张先生08年在老家思茅购买的。一天傍晚,张先生和妻子外出吃饭,见有家饭店的老板正在和人讨价还价,要购买一只乌龟。张先生好奇,就凑过去看。由于对乌龟有一点了解,张先生知道这不是一般的乌龟,担心被人杀了吃,便花800元买下来。“我上网查它的资料,发现很像凹甲陆龟。由于一直不知道往哪里送,便自己养着,直到不久前看到媒体上宣传有人把野生动物送到野生动物园收容,我赶紧打电话到野生动物园询问,证实可以收容才把它送过来,”张先生说,“饲养了那么久肯定舍不得,但是毕竟自己喂养不专业,万一它生个病什么的也没有办法。所以还是交给野生动物园饲养比较好。”
在云南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给凹甲陆龟进行了身体检查,然后带到动物医院进行隔离检疫。“这是一只雄性凹甲陆龟,嘴角有点发炎,身体状况还可以,”动物医院院长唐杨春说,“过了隔离检疫期,它就可以和园区其它凹甲陆龟一起生活。”据了解,云南野生动物园每年都会组织野生动物放生行动,唐院长表示,如果这只凹甲陆龟适合野外生存,到时候会把它送回大自然生活。
云南野生动物园提醒市民,私自饲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因此,市民遇到有人售卖野生动物,可联系森林公安处理。如果捡到受伤或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可以直接送到野生动物园收容。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李丽)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