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新闻: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卫生部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010-01-31 09:37:22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日前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卫生部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统计排名,严重的将通报并实行责任追究。

马晓伟说,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医疗安全事件增多、医院感染事件等负面事件容易使群众弱化对医疗卫生工作的信任,增加改革的阻力。这些医疗安全事件、医院感染事件以及“急诊不急”等问题,暴露出一些医院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过分注重规模扩张和服务数量的问题;少数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熟视无睹,许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排除有技术上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马晓伟表示,卫生部近年出台了很多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但医疗安全问题仍然不断出现,而且都发生在管理制度已经建立的领域,反映出这些出问题的医疗机构执行力不够。此外,医院规模扩大、床位扩张后,不能以新的管理思路研究医院在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现有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队伍数量、质量都不能满足需要。

马晓伟强调,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端正办院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医院进入科学、良性发展轨道。要落实管理和有效监管的措施,特别是核心医疗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后反应迟钝、调查不力、处置不当的医疗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新华网(记者 朱旭东) 编辑:宁波


新闻热搜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专题
2009年终盘点
2009年即将过去,这一年对众多网民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热闹的年份……>> 详细

各地新闻
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1月31日5时36分,在四川省遂宁市市辖区、重庆市潼南县交界(北纬30.3度,东经105.7度)发生5.0级地震,震源深度约10公里。>> 详细
点击排行
  四川遂宁与重庆潼南交界发生5.0级地震
春运首日北京客流50万 2月6日将进入最高峰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