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从厦门市政府获悉,厦门目前已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在劳资纠纷处理期间,若被欠薪的农民工生活难以为继,就可以领到政府部门的应急保障金。
据介绍,欠薪应急保障金主要是在关键时刻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燃眉之急。比如因企业主逃匿拖欠职工工资,或因企业短时间内确属无法筹措资金支付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情况下,农民工可申请由政府垫付临时的生活费或路费,以解决生活急需。
厦门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另一项长效机制——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企业信誉评估情况,企业缴纳一定的工资支付周转金,如果工作完成且没有欠薪,这笔钱将退还给企业,若有欠薪则动用这笔钱发放拖欠的工资。根据规定,两年内有欠薪不良记录的用工企业须缴纳工资保证金,其中建筑企业不存入工资保证金不得开工,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据统计,自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以来,厦门市共征收231家建筑企业410个项目工资保证金9955万元,共有13个项目办理返拨,返拨金额约275万元;2家施工企业的3个项目因拖欠工资,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工资107.34万元。
同时,一项旨在确保欠薪“重灾区”建筑领域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安保卡”制度去年12月起已在厦门10个在建工程项目试点推行。“安保卡”包括了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考勤、从业记录、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并进行统一管理。它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有效地记录建筑民工的工作量,发生拖欠工资纠纷后,农民工可把“安保卡”记录的信息作为凭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施行安保卡制度,从源头上将建筑领域工程款与工人工资区分开,防止产生新的欠薪行为,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提供有效的监管手段。这项制度将于今年6月在厦门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推广。
从去年10月起,厦门就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年终岁首拖欠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欠薪报告制度,未欠薪的也要做到“零报告”。2009年,厦门拖欠工资现象总体减少,全年劳动纠纷突发事件同比下降36.8%,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同比下降22%,涉及拖欠工资的案件同比下降27.34%,涉及的人数降低了37.81%,涉及金额减少了44.34%。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 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