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院举行法官宣誓仪式
中国日报网消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忠实履行法律,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捍卫法律尊严而努力奋斗!”“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庄严的国歌声中,鲜红的国旗冉冉升起……面对头顶上熠熠生辉的国徽和神圣的天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带领全院法官进行“法官誓言”和“五个严禁”宣誓。
2010年1月26日上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位于龙文区新址(水仙大道与东五号路交叉处)的审判综合大楼揭牌仪式上,举行全体法官宣誓仪式。为了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漳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带头厉行节约的强调意见,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活动的规模,由全院干警参加此次揭牌暨法官宣誓仪式。林贻华院长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揭牌。
审判综合大楼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力的神圣殿堂,也是人民群众进行诉讼活动、彰显法律威严、普及法制宣传的重要场所。2003年12月25日奠基以来,在审判综合大楼建设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方便当事人、方便审判、公正高效、合理利用空间的原则,充分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和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现代司法理念。审判综合大楼的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必将持续地推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实现。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编辑:马原 杨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