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壁煤矿发生重大火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充当“保护伞”的官员。图为当时在现场等待消息的家属。陈建平/CFP
一起矿难背后有怎样的利益格局,官商隐秘交易背后呈现何种贪腐生态?岁末年初,湖南省郴州市通报了51名官员违规入股、官煤勾结的违法犯罪案件,诸多个案让人回味。
这些个案中,尤以2009年4月17日发生的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青山壁煤矿“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最为典型。郴州市纪委经过数月的调查发现,事故矿从表面上看似乎手续齐全,实则是因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矿上还专门设有巨额干股,用于打点“关键人物”。
调查发现,此事故涉案面惊人,几乎囊括了全部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涉案人员包括事故矿及县乡两级政府、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民爆物品供应及监管部门人员共5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涉案人员之多,范围之广,在湖南省查处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绝无仅有。”
在涉案的50余人中,有5名处级干部,分别是郴州市煤炭局局长曾宪明、总工程师唐东红、原总工程师何报生、永兴县分管安全生产和危爆物品管理的副县长李华军和公安局局长李明。曾宪明是此次挖出的“大鱼”,这个郴州市煤炭行业的“掌门人”曾是煤矿最大的“保护伞”,被查出涉嫌贪腐金额900余万元。在他身上,赌博型、干股分红型、利用特定关系人等受贿方式均有体现。
“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将畸形的官煤勾结生态展现得淋漓尽致,盘根错节的贪腐格局和权钱互保的攻守同盟,直接导致多重监管部门失职和渎职,细究当前矿难频发形势下的每起个案,可以发现这正是这些个案所面临的共同的社会和制度环境。
私藏炸药引发大爆炸
2009年4月17日,李友权在经过一个翠竹依依的小山丘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仿佛晴空里响起了炸雷,大地都在颤抖。
这个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大岭村的村民一哆嗦,急忙跳进了路边的竹林,他的第一反应是“政府来炸矿了”,但等他清醒过来走出竹林时,离他几百米远的地方弥漫着滚滚灰尘。随着烟尘散落,他才猛然惊觉:刚刚经过的一栋三层楼房已经凭空消失!
这就是震惊一时的“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当日14时35分,大岭村青山壁煤矿综合楼因非法储存的炸药发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6人受伤。一栋长24米、宽7.6米的三层综合办公楼被夷为平地。
李友权看到,现场到处是断壁残垣。爆炸的巨大威力,不但让整栋楼瞬间消失,还造成了种种触目惊心的景象:离事发地几十米远的数辆卡车、摩托车,被拧麻花一样变得奇形怪状。一辆铲车,四轮瘪瘪地耷拉在地上,整个驾驶室被冲击波掀走。
离爆炸点百余米的一栋房子,玻璃全被震碎,墙壁也被飞石击得坑坑洼洼。爆炸现场,到处散落着破损的矿帽、桌椅、鞋子、衣物和小孩玩具。
异常惨烈的爆炸,让赶来救援的人员在刚开始根本无法确定死亡人数,只能证实长期居住于此的18人身亡,后又通过DNA鉴定,确定死亡人数为20人——有附近村民带着小孩来矿上玩,也被当场炸死。
事故原因后被定性为炸药自燃。矿主违法将1.2吨炸药和2000余枚雷管藏匿于综合楼内。而17日温度高达26摄氏度,在这栋三层办公楼一楼东边第二间靠南面的隐秘房间里,先是土制硝铵炸药自燃发生自爆,几秒钟后就引燃了整个火药库,整栋房子因此灰飞烟灭。
调查组发现,这次巨大的爆炸,炸出了一条完全由利益催生的黑色链条。
青山壁矿井的前世今生
巨大的爆炸声使事故的影响力超越了省界,国家煤监局和公安部纷纷派员介入调查,在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青山壁矿井的前世今生和围绕它的贪腐格局逐渐浮出水面。
樟树乡处于永兴县、耒阳市和安仁县交界地带,多山。青山壁矿井即四面环山,周围青峦叠翠。矿井是独眼井,距发生爆炸的综合楼只有27米。事故发生时,该矿正在生产,井下已掘进800余米,矿主们的愿望一如井口贴着的对联的横幅:“招财进宝”。
这个矿井肇始于2003年4月。当时,樟树乡企业办公室发布了大岭煤矿的招投标公告,大岭煤矿是樟树乡的合法矿。在招投标公告中,企业办要求“竞标者需改造一口井”,这口井就是后来的青山壁矿井。
当地农民曹传运中标,曹也是大岭煤矿的股东,但他并没有钱新开井口,时任樟树乡企业办公室主任的陈武义便找到当地农民邓冠雄,让他开掘新井。
2004年4月,邓冠雄未经设计和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即动工开掘青山壁矿井。两个月后,陈武义与邓冠雄签订《承包合同》,划定资源范围,约定承包期16年,自投产之日起每年向乡企业办上缴承包费10万元。
现在看来,此过程有3处违法:违法批准开掘、违法发包、违法划定开采范围。
三重违法的矿井之所以仍能被开掘,一是与地方利益有关,二是开拓了个人财源。纪检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陈武义从该矿获得干股40万元,樟树乡原党委书记李林荣、原纪委书记王书群、原副乡长戴兴荣,则分别收受该矿所送贿赂30万元现金、20万元干股和10万元干股。
2005年,陈武义的弟弟陈小平入股该矿,完成了更紧密的官煤勾结。
2008年6月,青山壁煤矿股东人数和股权构成出现重大调整,重新集资入股的1100万元总股金中,陈小平占537万元,他由此成为青山壁煤矿实际控制人。
此后,每当有上级部门来乡检查煤炭安全工作,陈武义都会事先通知陈小平,陈小平则通知矿里的主要管理人员停止生产,应付检查。
矿井于2006年3月开始出煤,获利颇丰。销售数据显示,2007年1月至8月,销售收入564万元。从2006年至事故发生前,该矿已数次分红,每股得红利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