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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试行按病种付费 超支部分由医院承担
2010-02-03 15: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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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2月2日,记者从福建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福建省医改进入第二年,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病种付费,首先试点的3个病种是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腹产。患者确诊入院后,治疗费超出事先规定的最高限价,超支部分将由医院埋单。

今年,福建省将选择厦门市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开展10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探索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开展老年性白内障、节结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腹产3个病种付费试点。

“按病种付费”是指患者符合某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从确诊入院起,医护人员按照临床治疗路径进行诊疗。患者只需按照病种价格一次性交纳医疗费用即可,多不退少不补,超支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由于治疗费“一口价”并封顶了,医生和医院就不得不自觉拒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大处方”,从而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

目前,福建省已经启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今年,福建省将完成省级平台建设,力争今年一季度前完成省属9家医疗机构、福州总医院网络连接,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启动各设区市平台建设,年内完成莆田、泉州、福州等市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据了解,今年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也将由去年的10种增加到15种。此外,今年新农合增设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报销超过新农合封顶线6万元,还可按照50%~80%的比例进行重大疾病补偿,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福建省参合农民最高可获得26万元补偿。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黄桂华) 编辑:马原 杨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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