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亿啊,为啥不要了
一个表面现象:
闲置超两年,没收!
一位业内的开发人士表示,从公布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这块地不仅仅是钱少交的问题,而且完全就是一幅“黑地”。
“由于涉及到外资企业,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是以港币交付的,总共是2.45亿港币,也就相当于2.3亿人民币,”这位人士说,从目前公布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只是在土地拍卖前交了这些钱,土地拿到手后什么也没做,首付款没交,土地合同也没签,这块地白白在他们手上闲置了两年,这才被国土部门收回。
一个大胆猜测:
楼市没戏了,割肉?
此次“收地事件”,不仅引起媒体界的关注,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尽管相关开发商没有对此事明确表态“不付钱”的原因,但背后的原因却令人深思。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的话,却另有一番意味。
宋坚认为,在拿地的两家开发商中,有一家在中国房地产企业中算得上是精英,通常看得比较长远, “或许是错过了2009年的黄金时期,这家企业认为利润空间已经不大”。
此外,还有不少人士认为,此次“收地事件”对开发商的拿地“热情”会有所警示,也会对2010年的南京楼市产生较大的影响。对此观点,宋坚表示,这次发生的“收地事件”,对南京房地产市场来说影响可谓甚微。他认为只会对仙林地区周边的楼盘带来一定的涨价阻力,“这件事或许对仙林楼市是个转折点”。
一个严峻现实:
今年拿地首付五成
去年11月,国家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严格土地出让制度,还规定了出让金的首付比例要达到50%。南京市于今年1月初也正式出台规定,重申了这条国家规定,同时要求必须在土地出让后的一周内付清。
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过去该市出让土地的首付比例一般在30%左右,通常在6个月内交完剩余的出让金,现在不仅首付比例要提高,交清全款的时间也将大为缩短。这样一来,对开发企业的资金要求会更高,其拿地成本也将随之增加。
相关链接
这些地块也被没收
2005年7月
没收8150万
上海两家公司以5.45亿元高价取得的“地王”——新街口铁管巷地块,因不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南京国土局收回,并没收8150万元土地出让保证金。
2008年7月
没收逾5000万
华光地产的两幅江宁地块被收回,原因是未能及时交纳土地出让金,定金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2008年11月
没收3540万
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主动要求退回一幅总价2.36亿的江宁地块,为此付出损失定金3540万的代价。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