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88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这些数字,我都非常吃惊”
检方查明,陈洪刚个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房产、汽车、股票、基金、保险、现金、存款及其它贵重物品等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1628.9万多元。其中,陈洪刚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331万多元;违纪所得折合人民币679万多元。陈洪刚对差额人民币588.77931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陈洪刚辩解:当我看到这些数字时,我都非常吃惊,我忽视了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检方计算的我家的合法收入太少了。我工作35年,认定我的工资收入只有80多万,我至少还有80万以上的合法收入。比如我当公安局长,经常要值班,值班费、半年奖、年终奖,在南岸担任政法委书记8年,很多钱工资表上是反映不出来的。妻子单位收入也非常高,他们经常发钱,中秋节都发1万。仅夫妻二人的工资收入至少在300万以上,但要我举证确实非常难。指控的金额,我愿意全部收还国家,但我恳请法院在量刑上从轻处理我。
所有财产及支出:1628.9万多元
工资收入:80多万元
犯罪所得:331万多元
违纪所得:679万多元
不明财产:588万多元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化名“陈洪海”“王洪江”
陈洪刚称荒唐不可理喻
据指控,陈洪刚为了将自己违法、违纪所得的资产进行分散、隐匿,于2001年通过他人分别伪造了“陈洪海”、“王洪江”两个名字的居民身份证。2001年6月、8月,陈洪刚分别利用伪造的两个居民身份证在招商银行高新区支行、渝中区支行开设了个人账户,并将其部分非法收入存入上述两个账户予以隐匿。
陈洪刚感悟: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荒唐,不可理喻。这件事连当地公安都压根不知道,是我主动供述的,而且这些身份证仅用于方便在银行存钱,没用在违法犯罪活动上。恳请法院不单独定这个罪。 记者 肖玉 实习生 董志慧
他是个炒房族
房产30套 卖4套赚62万
坊间传闻的陈洪刚有26处房产,原来是真的!昨日,检方详细举出了陈洪刚的家产,原来,陈洪刚真的是炒房族:房产有30套,其中4套已经卖了,并获利62万余元。剩余的26套,除了在本市外,还有3套分别在北海、海南文昌市以及琼州市。这些投资共花去了陈洪刚家696万余元,然后他将多数房子装修后出租,装修花了55万,收的租金达到了142万元。
他是个投资狂
投资羊肉汤锅钻石专卖
精于理财的陈洪刚,除了投资股票、基金和保险,还涉足了多个产业,包括:生化制药、羊肉汤锅、钻石专卖店、福彩投注站、废旧金属回收、小额贷款公司等。检察官说,他用于投资共210万余元,收益了199万余元。
他是个收礼狂
最小一笔价值仅百余元
据指控,陈洪刚1996年至2009年,14年共收钱财380余次,其中最小的一笔是一对价值100多元的蓝色鸳鸯状瓷器。
两个疑问
行贿人把钱要回去了,还算吗?
受贿事实完成,算受贿!
1997年至2001年,陈洪刚先后3次收了重庆某实业公司董事长陈某以拜年、拜节送的戒指、手表等物品,总价值3.8万元。2001年左右,陈洪刚在南坪东路买了一个门面,陈某免了陈洪刚尚未支付的10万元购房款。后来,做生意失败的陈某要回了4万元。
“受贿事实完成后,行贿人找被告人借款,属于另外的民事借款法律关系。”检察官说,这不影响受贿的成立。
21笔受贿都回过礼,也算吗?
收钱远超礼金,当然要算!
陈洪刚大部分的受贿,都发生在过春节、中秋以及陈洪刚过生期间,他收下属的过年钱多数是1000元到10000元不等。“54笔受贿中,有21笔我也回赠过他们礼物,属于礼尚往来。”陈洪刚说,回赠对方礼品包括特级铁观音、茅台、虫草等。
法官在当庭评判中表示,收的金额远远超过了礼尚往来的金额,就应该属于受贿。
来源:重庆晨报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