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从2010年2月起至11月底,云南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云南省公安厅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871-3051281、3053110,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警车私用,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等情况;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李映青 通讯员 马丽娜) 编辑:肖亭 杨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