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再也不能利用公务车辆揩“油”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昨天印发的《关于做好2010-2011年全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的通知》规定,全省所有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一季度为准备时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后,各单位财会部门一律不得报销零星加油发票。违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有关规定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获得的信息。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通过对全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进行了政府采购,确定了中石化湖南分公司和中石油湖南分公司为全省公务车辆加油定点供应商。适应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家机关和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各市(州)、县(市、区)对本级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已进行政府采购的,在其采购协议或合同期满后,执行本次全省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相关规定。适用时间是2010年2月10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各单位可根据定点供应商的信誉、网点分布、优惠比例等因素,自主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本单位定点加油单位,并严格按一车一卡、卡号与车牌号一致的原则进行加油。具体优惠条件是:各单位的公务车辆不分油品、油号,省内不分区域,中石化湖南分公司按市场挂牌价优惠0.05元/公升,加油IC卡首次办理免费,补办卡价格20元/张;中石油湖南分公司按市场挂牌价优惠0.25元/公升,加油IC卡首次办理免费,补办卡价格15元/张。
对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在直接节约财政开支的同时,堵住了公务车辆的用油漏洞,特别是对于私车使用公油、倒买油票、虚开增开加油发票等行为起到很好的扼制作用。此前,我省已有不少地市实行了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效果十分明显。长沙市2003年启动后,次年每台车同比节约油费3600元。本次规定执行后,按1万台公务车辆估算,省本级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3600多万元。
为规范公务车辆管理,2007年开始,我省已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实行政府采购,节支效果十分明显。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宁波 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