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且从事环卫工作15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在年度保障性住房计划中给予优先考虑。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要按规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不低于职工工资的5%。建有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或经济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的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优先提供给外来务工环卫工人。
同时,建立健全环卫工人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由用人单位出资,每两年为所有环卫工人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其中从事垃圾处置、粪池清理等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健康体检每年安排一次。
浙江省政府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直接从事垃圾处置、粪池清理、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等一线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出勤日10元。
来源:新华网 编辑:宁波 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