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1月19日,中金所就《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以及《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看,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即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沪深300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这一设计更有利于期货市场反映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一样。期货作为一个价格发现工具,比股市早15分钟开盘有利于市场各方对价格的发现。比股市晚15分钟收盘,也是因为必须有一段时间来消化流动性,并让市场对第二天的价格作出预估,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涨跌停板:
与股市一致均为10%取消熔断
根据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这一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保证金:
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元
为加强风险控制,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目前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避免市场剧烈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股市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较大。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合约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