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重灾区农民工凡在省内城市务工连续2年以上,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有合法住所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工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省内城市落户。四川省政府办公厅20日下发《关于做好地震重灾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相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给农民工户籍制度“松绑”,希望以此实现地震重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进一步促进相关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
《意见》内含5大类、共23条措施,有效时间为2010年2月20日至2015年2月19日。有关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部分仅针对重灾区而言,顺利进城入户的农民工和家庭成员将与当地市民一样,在住房、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医疗卫生等方面均享受同等待遇。同时,2010年内,重灾区农民工申请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指定工种进行技能鉴定,将实行免费技能鉴定和颁证。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