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北京市民朱福祥在等国务院法制办的回复——2月10日,赶在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结束之前,他将7000多名北京市民参与签名的相关建议,送到了国务院法制办。
朱福祥说,他位于北京海淀区的家正面临征收(拆迁),另一个靠前的签名者王志勇则有被捆绑扔出房屋的暴力拆迁经历,他们觉得在新中国60年历史中公开征询法律意见的机会很少,于是决定抓住这个行使参与权的机会。这份建议书由相关法律专家代写,7000多名签名者绝大多数有过不愉快的拆迁经历。
在这份建议中,他们希望新条例的适用对象除了“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外,增加“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过征用程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因为城市郊区伴随着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拆迁问题比城镇拆迁更加严重,有时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因此迫切需要将其纳入条例规范。
他们还建议,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应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指经过人大或者人大授权政府批准的下列事项:……”。因为原文在法律逻辑上没有真正限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此外,为了严格限制危旧房改造,防止相关程序走过场及伪造民意,对被征收人的意见征求应“公开”,并将其“每一个意见”及时公布。
为了避免黑恶化的官商勾结类型拆迁,并且明确政府责任,他们还建议,删除第三十六条关于“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单位”的规定,禁止政府委托拆迁。最后,尽快制定《不动产征收法》,使对公民私有财产征收由法律而非行政法规来规范。
朱福祥说,他们还将相关建议特快邮寄给了国务院、胡锦涛总书记及温家宝总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