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施杰:“危险驾驶罪”应判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
2010-03-10 10:39:19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协副会长、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施杰作客中国日报两会直播间。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他介绍了今年带来的关于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罪名的提案,他认为“危险驾驶罪”在量刑时应判处最高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

施杰认为,现有的“交通肇事罪”的定罪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定罪在某些领域尚留有空白,需要加大对醉酒驾车人员的刑罚,敦促司机意识到醉酒驾车的危险,重视驾车安全。

施杰还表示,立法机关应该关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源头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来源:中国日报网(于盟) 编辑:谌融


新闻热搜

 
专题
专题:应对气候变化 保护麋鹿生存湿地
应对气候变化 保护麋鹿生存湿地>> 详细

各地新闻
“最贵IPO”海普瑞今日登陆深圳中小板市场日开盘价166.00元,上涨18.00元,上涨12.16%,换手率达到4.50%,暂时屈居两市第二高价股,国民技术目前报170.09元。>> 详细
点击排行
  张春贤兼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警察纪律条令6月生效:实施逼供、体罚可被开除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