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新闻: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福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最多增加220元
2010-03-22 13:43:51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福建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本月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2010年福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经过这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最多的增加了220元,平潭、建瓯、漳平等3个县(市)从480元调到700元,调整幅度为45.8%。最少的也增加了120元,闽清等28个县从480元调到600元。

此外,福建省同时还调整了全省各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人民日报(余荣华)编辑:杨鑫


新闻热搜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专题
视频:对话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
>> 详细

各地新闻
谷歌公司曾公开承诺3月底前提交对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的处理方案。3月21日,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杨承志。>> 详细
点击排行
  发改委:"个税按家庭为主体征收"政策需研究
中国培训470名地市公安局长 加强维稳能力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