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勇:加快山西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让民间资本快速进入垄断行业
█家电下乡力促消费拉动内需,而拉闸限电的往往是农村;
█农村电力设施远远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亟需破解深层次难题;
█一方面,是农电投入等米下锅,另一方面是社会资本难寻用武之地;
█山西应该抓住国家农电体制改革的契机,加快推进农电体制改革;
█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农村电力投资主体多元化;构建新型农电管理体制;
█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眼下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央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农村电力设施落后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将成为制约农村消费的一道障碍。现实的问题是,一遇到用电高峰,拉闸限电的往往是农村。这对国家刺激消费(包括家电下乡)政策的连续性落实将产生不利影响。
就山西来说,农村电力设施落后的根本原因是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尽管先前进行过两次大的农网改造,但还是未能打破投资主体相对单一的局面。单一的投资主体,没有那么大的力量。
另外一方面,好多社会资本找不到好的投资方向和渠道。就山西而言,经过不懈的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煤炭资源整合之后,社会资本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让这些巨大的民间资本进入农电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
那么,农电改造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吗?答案是肯定的。2009年国务院26号文件要求,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
紧接着,2009年6月9日,国家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总体目标,统筹城乡电力发展与改革。把农村电力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把农村电力发展纳入电网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
文件明确要求,在试点地区,通过加快改革,理顺农村电网投资体制、农电企业产权关系、农村电力管理体制。要求开放农村电力投资,探索各种有效投资方式,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农村电网,参与农村供电企业的改组改制。
而且,国家对农电改革试点省份,将给予相应特殊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目前已经有陕西、四川、广西、河北等省、区正积极申请成为改革试点。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一定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争取进入全国农电改革试点省份。
此前2002年国务院5号文件就要求在发电端和配电端引入竞争机制。2007年国务院19号文件也强化了上述意见。
就山西而言,这一工作意义重大。农电改革有助于打破电力市场垄断行为,有助于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助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有助于增强省政府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三个发展”,为“五个全覆盖”提供更加稳定高效的能源保障。
当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胜利在握,胜利在望。在这中间,一些规模小的、弱的投资主体退出了煤炭领域,这部分资本潜力非常大。如何科学引导这部分资金继续有效地参与山西的产业结构调整?我认为开放农电投资领域,应该是一个理想的办法。而且国家的农电改革政策非常宽松,可以采取独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让昔日的“煤老板”变成“电老板”“气老板”,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参加新能源基地的建设,对于加快山西的产业结构调整,对于转型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战略意义。
就在本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解决民间资本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的改革开放。特别强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包括能源在内的诸多行业。
天时、地利、人和,山西可以说都占了。这样好的机会,我们应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然,面临地困难很大,这就要求我们下定决心、排除万难。
——国家电监会太原电监办党组书记、专员李廷勇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赵峻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