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新闻: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成都房产销售人员4月1日起持证上岗
2010-03-28 10:48:00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所有从业者的从业经历、业绩、奖惩情况等将进入诚信档案

  4月1日起,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将持证上岗。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根据最新出台的《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将统一登记造册,凡是从事楼盘销售和二手房租售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都要有资格“身份证”。

  上岗须佩戴资格证

  销售服务人员泛指购房者熟知的楼盘置业顾问和二手房中介人员。按照要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应当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或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商品房销售(含代理)或二手房租售服务业务。

  “这个资格证就像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注册编号和印有姓名及注册编号的胸牌。”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登记在册的销售服务人员往后只要在成都从业,其注册编号终身不变。“从事房地产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样式的胸牌。”他说,消费者如果对其服务不满意,还可直接抄下号牌向房管局投诉。

  从业经历记录在案

  成都市还将率先建立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其从业经历、业绩、奖惩情况、信用情况都将记录在案。诚信档案分为“诚信”、“预警”、“失信”三个等级,并即时在房地产经纪协会网站上公示。协会还对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违规行为建立了相应的行业惩戒办法,对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从4月1日起,成都房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违法者,除责令及时整改,还将根据其违规程度轻重,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对未及时整改或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企业和行业声誉的,将向行业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曝光。 (记者陶玲)


新闻热搜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专题
视频:对话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
>> 详细

各地新闻
据媒体报道,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此事引起众人关注,应属情理之中,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收入新政”是否有“紧张修改”的价值。>> 详细
点击排行
  分配改革方案被批是妥协方案 试图绕开利益集团
重庆三天两万人报名竞争警察岗位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