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从业者的从业经历、业绩、奖惩情况等将进入诚信档案
4月1日起,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将持证上岗。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根据最新出台的《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将统一登记造册,凡是从事楼盘销售和二手房租售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都要有资格“身份证”。
上岗须佩戴资格证
销售服务人员泛指购房者熟知的楼盘置业顾问和二手房中介人员。按照要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应当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或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商品房销售(含代理)或二手房租售服务业务。
“这个资格证就像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注册编号和印有姓名及注册编号的胸牌。”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登记在册的销售服务人员往后只要在成都从业,其注册编号终身不变。“从事房地产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样式的胸牌。”他说,消费者如果对其服务不满意,还可直接抄下号牌向房管局投诉。
从业经历记录在案
成都市还将率先建立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其从业经历、业绩、奖惩情况、信用情况都将记录在案。诚信档案分为“诚信”、“预警”、“失信”三个等级,并即时在房地产经纪协会网站上公示。协会还对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违规行为建立了相应的行业惩戒办法,对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从4月1日起,成都房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违法者,除责令及时整改,还将根据其违规程度轻重,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对未及时整改或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企业和行业声誉的,将向行业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曝光。 (记者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