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4月起,山西省将重点对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情况进行审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此次审查的范围包括中央驻晋单位、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由用人单位先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并填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资料。自查后,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受审查。在书面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整改指令,责令用人单位按期整改。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和故意拖延、不按要求报送书面资料的用人单位,将列为今年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重点监控单位,并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依法查处。(记者 李涛 实习生王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