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记者 王晓辉 摄)
购房补贴领取出新规,房交会结束后二手房60天内必须申请办理
中国日报网消息:在今年夏、秋两季房交会购房的市民可以领取房交会补贴了。记者11月16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9夏季和秋季房交会补贴已经开始在市、区交易中心陆续发放。需要特别提醒购房市民的是:此次出台的房交会购房补贴新规要求,今后,二手房买卖合同认证应在当届房交会结束后60天内,到房产部门申请办理,过期将不再享受房交会补贴政策。
记者当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后房交会补助认证、审核及发放工作由市、区房产部门负责,市民领取补助款时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即:市交易中心负责商品住房补助认证;补助款的审核由发放房产证的部门负责;而购房补助款的发放,按交纳契税所在区由当地房产部门负责。
今后,房交会购房补助的认证、审核及补助款发放都要按照这个新规定执行。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新规定要求,今后,参加房交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认证,应在当届房交会结束后60天内,到房产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认证事宜,过期将不再享受房交会补贴政策。
具体发放日期、领款所需材料您可以拨打“22973422”咨询。
房交会购房补助审核、发放程序
1.购房补助审核、发放总体工作流程
受理转移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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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房交会专用受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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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领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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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补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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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购房补助款
2.已领取购房补助后又申请退税的:在退税前应先到房产部门按照房交会补助政策退回相应的补助款,房产部门在收取退回补助款后,为申请人出具已退回补助证明,地税部门凭已退回补助证明为申请人办理退税。
3.2009年6月24日前已办理房交会购房补助认证并已由税务部门打印补助单的,按照原有程序发放购房补助金。
4.2009年6月24日前已办理房交会购房补助认证,但税务部门尚未打印补助单或补助单丢失的,可到购房补助审核窗口领取查询单,再到税务部门查询确认后,回到审核窗口打印领取补助凭证即可。
购房补助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购房补助金=新购房屋建筑面积×补助标准
2.对于购房人已享受差额交税政策后购房补助额的计算:
购房补助资金=(新购房屋建筑面积-原房屋建筑面积)×补助标准,但补助款不得超过已交纳契税。
秋季房交会补贴政策
沈阳市财政局、房产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办理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沈财农税〔2003〕408号)所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
即:
在我市各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者(包括买房落户的),均可享受补助政策。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补助资金。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至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发给补助资金。
个人购买存量住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上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补助资金。
卖旧房买新房和拆迁取得政府货币安置补偿已享受差额缴纳契税政策的购房人,如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屋面积的,按照面积差额领取补助资金,但个人住房补助资金不能超过其应已缴纳税款的额度。
来源:沈阳晚报(记者 张晶 唐子匀)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