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3580余万元国有资产的秦金龙(前排右一)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中国日报网消息:4月6日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9时30分,上海高院第六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秦金龙、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丁蓓莉贪污上诉一案。
今年1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秦金龙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同时,一中院对该案另外两名涉案者亦作出了判决: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丁蓓莉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而担任公司监事长和党组书记的张勇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记者注意到,开庭审理时,检方指控的侵吞国有资产的金额为“1.61亿元”,而法院判决书认定,秦金龙侵吞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3580余万元。
来源:新民网 编辑: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