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4月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州召开2010年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2009年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新医改文件的第一年。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快速增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68万人,参保率接近90%,同比增长28.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86万人,同比增幅56.9%。
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有较大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88%,实际报销水平超过72%,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63%,实际报销水平超过55%。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全省新增解决了19.7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城乡统筹和市级统筹全面推进,目前已有17个市出台并实施了门诊统筹,10个市探索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1个市的职工医保和17个市的居民医保实现了市级统筹。
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现了城镇全体居民的生育保障一体化。为应对经济危机,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实施降低医疗、生育保险费率,共为企业减轻负担25亿元。
会议强调,2010年我省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落实新医改文件要求,坚持“扩面、提待、统筹、便民”工作思路,继续推动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突出重点,加快实现全民医保。以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继续加大扩面力度。
二是增加筹资,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今年各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开平、台山)达到200元以上。
三是注重均衡发展,全力推进三项统筹。全省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惠及所有参保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制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0年-2015年)》,旨在加快推进城乡和区域医保一体化的建设,打破城乡分割,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逐步构建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现市级统筹。
四是强化服务,不断完善便民举措。7月1日起医保关系将实现异地无障碍转移接续,并在广州、深圳、珠海、韶关、中山等5个地市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跨市就医试点。五是规范标准,强化医疗保险监管。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启用新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试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制度,对因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偿。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