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昨日(20日)下午,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办召开专家咨询暨媒体通气会称,将在一个月内腾退违建楼内的现有住户,并对忽视民众诉求表示歉意。
江岸区花桥街道办以环卫用房名义修建的楼房,法院判其违建,拖了11年拆不掉。昨日下午,该街办事处主任肖谦在会上通报,4月7日,楚天都市报对该违建楼进行报道后,江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成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展开调查。
经认真调查,他们认识到:当时花桥街办事处擅自更改该楼规划用途,将本应建成小区公共设施的用房,分配给干部职工居住,12年来对居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没有认真对待,没有积极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是完全错误的。
个别住在该栋楼的街道干部职工,又在该建筑上乱搭乱盖,在居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虽然花桥街在当时的条件下,干部确实存在住房困难,街道领导班子也相继调整,可他们深刻认识到,这都不能成为推诿责任的理由。为此,他代表花桥街工委、办事处向居民群众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对新闻媒体的有效监督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肖谦还代表花桥街办承诺,将在5月20日前腾退出现有住户,在得到上级职能部门对该栋楼处置意见后,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如决定拆除,将无条件拆除,如决定保留,将交由社区管理使用。目前,该区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对街办通报的情况,武汉市人大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俊新,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专家徐银华,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等专家指出,住户腾退后,花桥街办应依法处置该违建楼,而不是按上级职能部门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
专家们建议江岸区委区政府、花桥街办应当依法行政,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该楼被法律认定为违建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府职能部门应将其迅速拆除,以此“立信于民、取信于民”。
江岸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采纳专家的建议,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妥善处理此事。
来源:楚天都市报(记者 舒均 彭一苇 吕平)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