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金华停车服务中心在建的大楼。此为王破盘留下的据称价值4.5亿的遗产。黄玉浩 摄
王亚丽(资料图)
中国日报网消息: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于3月12日,因涉嫌“造假骗官”和“侵占他人财产”被逮捕。但案情并未就此落下帷幕。
3月28日,王翠棉得知父亲遗产价值4.5亿的“金华”大楼现已变成“资不抵债”,而其认为这和未被控制的“金华”法人代表王晓冬涉嫌伪造账目和资产证明有关。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王晓冬也和王亚丽存在一定关系,其有“非法变更公司法人” 之嫌,由于王晓冬控制“金华”,也为王亚丽阻止王翠棉等人继承遗产而提供便利。王亚丽还涉嫌利用原市委书记批示,阻止警方对遗产案开展调查。
目前有人反映,负责办理遗产案的衡水公安局主要领导有包庇王晓冬之嫌。王翠棉已将此情况举报至专案组。
3月25日,王翠棉再次陷入不安。
她从朋友处得知,在衡水市看守所里的王亚丽通过警员向外传话,“金华公司即使落到王翠棉一家手里,最后也是个负债累累的空壳”。
王亚丽,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涉嫌伪造简历谋取职务;并冒称富商王破盘之女,与富商子女王翠棉等人争夺遗产———价值4.5亿的金华停车服务中心(简称金华公司),遂被中组部和省纪委调查。
河北省纪委于3月12日宣布“王亚丽案”的调查进展,称王亚丽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的问题基本查清,并发现其涉嫌职务侵占,已被依法逮捕。
王翠棉曾为这个消息深感欣喜,原以为王亚丽所制造的遗产争夺案也很快能正本清源。但王翠棉3月25日听到王亚丽的传话后发现,她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
随后,一个更令王翠棉不安的消息于3月28日传来。
金华公司原会计电话告知王翠棉,其父王破盘的金华公司欠债1.2亿,已属于“资不抵债”。
王翠棉说,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她蒙了。
数亿遗产被“做空”?
王晓冬提供资产证明显示,价值原为4.5亿的“金华”大楼缩水为4083万,债务增至1.2亿
贾玉红是金华公司的原会计。当她3月28日从河北华诚律师事务所处,听闻“金华”负债1.2亿时,反应和王翠棉一样,也蒙了。
这名28岁的年轻姑娘与富商王破盘同居8年。据她介绍,在王破盘去世前,他们每周都要核一遍公司账目,“当时金华停车服务中心大楼共负债5900万元。”
3月28日,贾玉红接到华诚律师所电话,得知该所受省纪委专案组委托,正在核查金华公司账务,并邀其查看账目有无出入。
“那本账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说欠了谁多少钱,只有数字,没有欠条、合同、收支单据等任何凭证。”贾玉红说。
贾玉红还从律师所处得知,该账目是金华公司法人代表王晓冬提交。王晓冬是继王破盘去世后的法人代表。
记者致电王晓冬。王承认,专案组手中的金华公司账务是其经手,“欠债很多,但都是2008年8月8日之前(即王破盘去世前)公司所欠,与我没有关系”。
田崇武并不认可王晓冬的说法。
田是金华公司的副总经理,主管金华停车服务中心大楼的施工,也熟悉公司账目。3月28日,他陪贾玉红去华诚律师所看账,发现王破盘去世后,仍有账务发生。
田崇武说,那份账单显示,金润公司和宇通公司分别于2008年8月至今,为金华公司垫付450万元和650万元。
“而金润董事长张鲁是王晓冬朋友。”田崇武说,他不知道这些钱用于什么地方,账单上也没有欠债凭证。
令田崇武和贾玉红更吃惊的是,王晓冬向专案组提供的“金华公司资产说明”称,“2008年底,金华停车服务中心大楼评估价值仅为4083万……已资不抵债。”
“2008年,王总去世前,请评估公司为大楼估值,”贾玉红说,当时估值达4.5亿。
该大楼位于新华路66号,地处商业核心圈,占地10亩,楼分九层,建筑面积近3万平米,多为商铺。
石家庄一地产评估人士认为,该块地出让金现已超1亿,以附近商业用房每平米2万均价来看,该楼估值应不在4亿之下。
记者就金华公司资产和债务向王晓冬核实。王说,“公司究竟欠多少债,应以专案组的调查为准”。
法人代表被指不合法
王晓冬令报社刊登“金华”执照丢失公告,领新执照后成为新法人代表;警方证明执照从未丢失
“为什么王晓冬提供的公司资产状况和原财务所说,相差如此巨大?”王翠棉感到不明所以。但这更加强王翠棉对王晓冬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合法性的怀疑。
在记者调查中,公司的贾玉红、田崇武以及常务副董事长韩志友均表示,“王破盘去世前,从未听说过王晓冬”。
王翠棉追查过王晓冬成为法人代表的过程,发现疑点重重。
2008年8月8日,王破盘忽然病逝。贾玉红和王翠棉等家人将其遗体运回老家无极县,下葬。8月14日,贾玉红等人仍在无极县忙碌时,《石家庄日报》刊登一则公告,“金华停车服务中心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
也就在同一天,石家庄市工商局下发“金华”新营业执照,上面的法人代表不再是王破盘,而是王晓冬。
记者获得新华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证明显示,金华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自2008年8月8日起就已存放在工商银行石家庄石岗支行的保险箱内。
“这说明营业执照从未丢失。”心生疑窦的王翠棉在2008年9月下旬,去石家庄日报社,调出刊登公告时所留唯一凭证———一份由石家庄工商局开具的证明。
证明内容为,“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证明明显被涂改。
证明原文为“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通过2007年度年检,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而“通过2007年度年检,换发新”等字样被划去,并在原句号后写上“丢失”二字。
按规定,刊登营业执照丢失公告,公司须出具证明,且要盖上公司公章,随后才能凭公告去工商局办理新营业执照。因此,无公章便无法刊登公告。
而如今报社怎么凭借工商局出具的证明———且还被涂改过,就为其刊登公告?王翠棉就此询问报社相关领导,“当时报社拒绝回应,只是称谁涂改证明谁应承担责任。”
王翠棉从报社另一领导处了解到,报社起先拒绝刊登此公告,后市委宣传部有领导来电,公告才得以刊登。
记者向该报社广告部主任李斌(音)核实。李表示,“金华公司提供了市工商局外资处公章,我们只看公章,至于证明真假我们无法鉴定。”
王翠棉此后又去石家庄工商局,发现该局出示的两份金华公司提请变更法人文件也有疑点。两份文件分别是“解除王破盘原金华公司董事长身份”和委派王晓冬为“金华”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日期均为“2008年7月16日”。
王翠棉说,7月16日父亲在北京住院治病,怎么会解除自己的董事长身份?
记者获得“金华”那年8月5日的“企业纳税申报表”,表中的法人代表栏签名还是王破盘。王翠棉说,“这说明那时他还在主持工作。”
遗产被控制背后
王晓冬和工商局齐志刚控制公司股东名册,富商子女无法继承遗产;两人皆为王亚丽朋友
王翠棉开始被一系列关于“王晓冬”的问题困扰,“王晓冬是谁?”“她为何要进入金华公司?”但事态的发展很快让王翠棉看清答案。
成为法人代表的王晓冬,迅速“控制”了金华公司一切资料。
2008年8月18日———王晓冬成为法人代表的第5天,其去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报案,称公司会计贾玉红携公司款项、印章和营业执照私逃。
随后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逮捕贾玉红,并查抄金华公司办公室、贾玉红与王破盘的同居住所,搜走包括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全部文件,后又从工商银行取走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
2009年9月3日,贾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今年2月5日,二审开庭,贾被无罪释放。
“我确实掌握着公司最重要的资料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等。但我没潜逃。”贾玉红说,2008年8月18日之前她和王翠棉等人一直在处理王破盘丧事,8月18日听说警方来找,便自己去了警局。
而王破盘子女发现,公司所有文件掌握在别人手中后,他们根本无法继承父亲遗产。
王翠棉和兄长王中信找过警局索要股东名册,“警方要我们去找新法人代表王晓冬。”
王翠棉又去石家庄工商局调取原始股东名册,想以此证明父亲占有公司80%股权。但工商局回复,因办公室搬迁,股东名册找不到了。
记者从该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处了解到,公司的股东注册其实是被工商局副局长齐志刚调走。
在调查中,王翠棉发现无论是齐志刚还是王晓冬,其背后有个共同朋友:王亚丽。
王翠棉从“金华”副总田崇武处得知,2008年8月18日———贾玉红去警局当天,田也赶去警局了解情况。
“在警局我看到王亚丽。”田崇武说,当时王亚丽指着王晓冬介绍说,这位王总在公司投资了3000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王晓冬。”
随后,在2008年冬天的某一天,王翠棉看见齐志刚和王亚丽在一起吃饭,便明白了所有内幕。
“王亚丽通过王晓冬控制公司现有资料,通过齐志刚控制公司原始注册资料。”王翠棉说,难怪兄长王中信有一次在新华区公安局遇见王亚丽,“王亚丽说,你能找到证据,这个公司就是你们的,找不到证据,一分钱也别想得到。”
问题法人屡“告”不倒
知情人称,新华区警局不立案调查王晓冬,与王亚丽行贿有关,相关人员已被查办
王翠棉等人在2009年5月18日,试图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完成父亲公司股份的确权和继承。但失败了。
因为金华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股东名册显示,股东肖和利持股60%、周东风持股20%,薛立新持股20%,“王破盘只是被聘请委派的公司执行董事,并无实际股份。”
记者从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处了解到,公司原始股东名册记录的是王破盘持股80%,薛立新持股10%,周东风持股10%,股东中并无肖和利。
王翠棉寻访了可能了解王亚丽的各种人员,掌握以下信息:
王亚丽原名“丁增欣”,无极县人,曾是父亲王破盘的同居伙伴。而金华公司提交股东名册中的3名股东,皆和王亚丽有一定关系。薛立新是王亚丽的丈夫;周东风则是王亚丽(即丁增欣)的姐夫;肖和利是周东风同村的几十年好友。
王翠棉先从“状告”王晓冬入手,她向新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王晓冬非法变更金华公司法人,涉嫌侵占他人合法财产”。
警方未予立案,理由是“王晓冬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新华公安分局局长康云良表示,“金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这是工商局的事,营业执照上就是她的名字,要查只能工商来查”。
王翠棉遂向市工商局举报王晓冬在申请新执照时涉嫌伪造公章。
工商局的回复是,“本局不具备企业公章真伪鉴定的技术手段,建议举报人到公安或司法机关去申请鉴定。”
王翠棉在公安局和工商局间往返跑数十次,均无果。
石家庄工商局一内部人士表示,他很理解王翠棉为何总是无功而返。据他透露,今年1月,专案组在齐志刚家中查抄到80多万现金,并找到已涂改过的公司档案,其中王破盘被涂改掉了。
记者从一名接触过专案组的人士了解到,办案人员已查实齐志刚收受王亚丽巨额现金,其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已被专案组控制;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玉虎涉嫌收受王亚丽15万元贿赂,其负责主管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贾玉红职务侵占案是其一手主办。目前两人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领导“批示”的微妙作用
王翠棉与王亚丽互指对方冒称富商女儿,双方举报信都得到市委领导批示;但调查仍无法进行
王翠棉开始将王亚丽伪造简历、冒称他人子女等事写入举报材料,投向各政府部门,市公安局、市委、市委组织部、省纪委……3个月内寄出140多封举报信,跑了数十趟机关,得到的答复均是“正在查”。
2008年10月,王翠棉和姐姐王翠揽到市委组织部举报,“当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上级领导已打了招呼,任何人不能查看王亚丽档案,你反映的情况会调查。”
她们又去市纠风办举报,“负责人说管不了,称王亚丽是处级干部,我们是处级单位”;又去省纠风办,“当时一工作人员私下透露,上面有领导打了招呼,查不下去”。
在王翠棉等人举报的同时,王亚丽也在写举报信,称“自己父亲遭人谋杀,公司会计贾玉红携款私逃有重大嫌疑,有人冒充父亲女儿的身份四处造谣中伤自己。”
2008年10月16日,王亚丽的举报信被送至市委副书记刘云峰那里,刘将其转给市公安局局长张铁力,张铁力于同年10月22日作出批示,要求查办。
而王翠棉的举报信也得到了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剑仁批示。批示层层转至市局法制处,要求法制处协同新华分局法制处调查此事。
市公安局法制处派人去新华区公安局刑警三中队调查,于2008年11月20日作出相关报告。报告指出三中队办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扣押王破盘个人财产等与案件无关物品属违法;二、对贾玉红实行监视居住属违法;三、不受理对王晓冬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的举报属违法。
报告中还记录了这样一个细节,显示出办案人员与“批示”的微妙关系。
“市局法制处……派专人向新华分局送达了省政法委傅剑仁书记的批示要求对王破盘亲属的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向法制处办案人员出示了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云峰批转给张铁力局长关于王亚丽对于王破盘子女和贾玉红、韩志友的举报信……提出对此案调查有难处,现无结果”。
“报告递交给市局后,一直没有回音。”石家庄市公安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领导说。
2008年12月初,张铁力主持召开“王破盘遗产继承案”通气会,并提出四点指导意见:1、王亚丽是名干部,她档案造假应归组织部门管。2、真假女儿身份是民事纠纷应去法院打民事官司。3、王破盘有无股份是工商局的事。4、新华公安分局违规查抄的金宝公司物品应归还现在的公司法人。
王翠棉说,“这意见表明,警方还是对王亚丽和王晓冬一事,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