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出台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不再执行见习期。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是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对困难家庭“三支一扶”大学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和体检费。
三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内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四是“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五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1年内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
六是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招201名大学生三支一扶
2010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全面启动。今年,全市将招募20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招募对象
主要是天津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2010届毕业生,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09届、2010届毕业生。
招考时间
5月4日至6日,考生可在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或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上报名。
5月15日,全市统一组织招募笔试。
5月23日统一组织面试。
工作待遇
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支医岗招募对象 扩大至外地生源
与去年相比,今年支医岗位将招募对象扩大至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
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单位为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水平最高的乡镇卫生院,要求试用单位确定年资较高、临床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指导“三支一扶”大学生开展临床工作。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间,执行“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管理规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各项福利待遇。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帮助他们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仍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帮助他们办理参加第二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来源:渤海早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