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央视大火”被告人徐威等21人危险物品肇事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10日进行一审宣判。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有期徒刑7年;判处刘发国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分别判处王世荣、高宏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分别判处李小华等13名被告人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陈代义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分别判处刘桂兰、戴剑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陈子俊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2月9日20时,作为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的被告人王世荣启动燃放活动。烟花燃放至20时15分许,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发火灾。火灾造成1名消防队员因烟雾吸入性窒息死亡、8人受伤(其中包括6名消防队员、2名施工人员),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元。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