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林金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
免去刘干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