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成员存异心者或杀或伤——
伍志坚要求组织成员绝对服从自己,对成员存有异心者实施杀害、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从而控制组织成员及制贩毒行业。
2007年12月14日,伍志坚怀疑被告人王文远及同案人韩磊准备绑架他并抢他的毒品,于是将两人拘禁于荔湾区龙溪凤池村内。其间,对两人进行殴打,并用火烫烧韩磊。
12月24日晚,韩磊伤重濒死,遂将韩磊抛弃佛山。当日22时许,王文远趁看守不严脱逃。韩磊被发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用灌食毒品方式杀手下——
伍志坚生性多疑残暴,除了动用私刑拘禁殴打手下外,他对怀疑有“异心”的成员不惜灭口。行凶后,伍志坚还会“犒赏”手下。
2008年12月,伍志坚怀疑陈卫兵与外面毒贩勾结偷走组织的毒品,将陈卫兵关押。其间,几人轮流殴打陈卫兵,并给陈卫兵灌食过量毒品,致其死亡,随后将陈卫兵抛尸东莞虎门大桥江中。作案后,伍志坚给上述手下每人奖励5000元。
2009年2月,伍志坚又认为被害人朱国战存心与其组织作对,于是将朱国战及其女友劫持。随后,司义波等人轮流殴打朱国战,并在可乐中混上毒品,灌食朱国战,随后用封口胶将朱的口鼻封上,将其杀害。之后,司义波等人将朱国战尸体抛入虎门大桥下的江中。当日晚上,为了杀人灭口,伍志坚又指使同案人龚华军将朱国战的女友吴诗敏装进装有石头的编织袋,沉入江中。作案后,伍志坚又给手下每人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