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从今年6月起,五类在中国国境内停留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为其签发有效期1年-2年的居留许可。
这五类人员包括:一、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岁的外籍子女;二、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三、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四、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五、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以及寄养外国籍子女的情况日渐增多,但据我国现行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制度规定,以上情况的外籍人员在昆停留只能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探亲类签证,只有在华就业、任职、常驻记者和留学的外国人才可签发居留许可。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