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培喜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欧洲与美国两栖学者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撰写了“信息时代三部曲”:《网络社会的崛起》(1996)、《认同的力量》(1997)以及《千年终结》(1998)。在这三本书中,卡斯特提出并论证了“网络社会”这种新型社会形态。批评他的学者认为,他所说的新型社会形态并不存在,认为不管是“网络社会”,还是“信息社会”,抑或是“后工业社会”,仍然是以前社会的翻版。然而,卡斯特对“网络社会”的定义是全方位的。他指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组织方式正在逐渐摆脱传统的、垂直的、等级的、单维度的、简单的结构,转移到了新型的、水平的、横向的、多维度的、复杂的网络。这个论点最终得到了学界、商界甚至政界的认可,使得卡斯特成为世界引用率最高的传播学者。
90年代中期,当卡斯特在撰写三部曲的最早版本时,他并不十分确定中国官员理解了网络社会的实质。但是到了2010年,在为三部曲撰写的新的序言中,卡斯特明确指出中国是解读网络社会的完整样本,认为中国政府领导的宏大经济工程已经获得巨大成功。“在过去20多年里,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引领下发展经济,在全球市场上进行强有力的竞争,从而走向繁荣富强。”该系列的第三部详细地论证了“中国才是改变全球体系的经济与政治因素,而非日本”。
如果我们利用网络社会的概念来解读《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那会发现它不仅仅是中国政府对近些年来互联网治理经验的总结,更是对一种新型社会组织模式的概括与探索,是政府在新的社会背景中对自身角色的积极思考与定位。卡斯特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基于电子传播技术的一种新型社会形态。他认为网络社会的产生是三条独立的线索在上世纪70年代最终交汇的结果。第一条线索是苏联式与美国式的工业主义模式都在70年代撞了南墙。苏联接下来仍然墨守陈规,美国政府与企业界则开始探索新的经济模式。第二条线索是60 — 70年代以自由为导向的公民社会文化运动方兴未艾。西方的女权主义、环保运动皆兴盛于这个时期。这些争取个性自由与自主权的运动改变了社会的价值取向。第三条线索即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信息传播技术革命。
这三条线索逐渐交汇在一起,导致真正意义上互联网的诞生。互联网在诞生之时虽然跟军方关系密切,但却是科学家们基于求知共享的愿望而进行尝试的产物。这些科学家并不一定参与了60 —70年代的公民社会运动,却跟这些人分享着同样的价值观,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这是第二条与第三条线索的交叉,恰巧又碰上了当时政府与企业界正在积极寻找走出工业危机的方案。于是三条线索碰到一起,一种基于信息模式的网络社会便逐渐成形。人们在公民社会运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观是实现这个过渡的基础与氛围。
在中国的语境中,这三条线索的融合方式跟欧美存在较大差异。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虽然因为思维视角简单在西方广受批评,但却适合80年代单纯的中国语境。高官显要与平民百姓的思想议程高度一致,都梦想着中国能够驾驭第三次浪潮,促进中国社会的蛙跳式发展。中国政界、企业界在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等项目上跟欧美国家之间的时间差极小。政界、业界的雄心与信息传播技术革命这三条线索迅速交汇。在这个背景下,经过中国科技界广大人士的努力,互联网被引入中国,并在90年代与新世纪迅速发展。白皮书的第一、第二部分回顾了政府在推动互联网发展、普及以及应用过程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将这个过程嵌入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互联网释放出愈来愈大的舆论影响力。中国的语境跟欧美存在一个根本差异。网络社会在欧美发育成形时,这些国家的公民社会力量已经发展成熟,互联网本身的诞生就跟这一点息息相关。中国则相反,互联网进入中国时,中国的公民社会力量尚处于培育期,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基层力量处于缺失状态。简而言之,在美国是公民社会力量协助培植出来互联网,而在中国则正好相反,是互联网反哺公民社会。正是互联网的到来为草根阶层提供了话语平台,促进了各种公民社会力量在中国的迅速成长。它们的性质差别很大,身上刻着维权、环保、宗教、女权、业主、动物权利保护等各种各样的群体标签。
这些群体正在利用互联网提出自己的诉求,较多关注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滋生的不平等,并在互联网舆论空间中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话语体系,既对本国空间中的政治、市场力量进行监督,也对西方国家的各种社会力量保持警醒。由于中国政府秉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造成政府与市场这两种力量的界限比较模糊,政府与市场经常站在同一条阵线上,这虽然打造了中国的经济奇迹与革新精神,但同时也导致中国的公民社会力量必须赤手空拳地面对强大的市场力量。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白皮书承诺保护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话语权,并引述国家的根本大法进行保障,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以及“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白皮书详细列举了网民利用互联网表达自身诉求的数字与规模,描述了各级政府为了保障公民宪法权利所做的努力。这表明中国政府认识到互联网已经成为关乎中国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核心基础设施,并以积极自信的态度处理互联网这方面的挑战。白皮书承诺“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构成了白皮书最为珍贵的部分。白皮书后面几部分更是详细列举了政府治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这些必将促进政府与公民社会力量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更好地交流。
来源: 中国网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