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今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提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他认为居民收入倍增有很大实现可能性。
苏海南认为,提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出一是对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的思考建议。党的十七大已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比重中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要提高两个比重,而且还明确提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二,老百姓对提高收入有强烈期盼。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收入从纵向比有了大幅度增加,生活有了大幅度改善。但横向比,特别是和国际上与我国经济发展程度差不多国家相比,还有很多不足,因此老百姓非常迫切希望进一步大幅度地改善生活,提高收入水平,所以有民意基础。
第三,基本具备经济承受能力。2009年,我国GDP总量33.5万亿人民币,按照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7175元,农村人均纯收入5153元,两个相加加权,2009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0645元。2009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57%。与此同时,2010年GDP增长可能9%以上,“十二五”期间,预计年均GDP增长速度能基本上维持8%以上。按此测算,到2015年,我国GDP将达53.2万亿人民币。假设那时居民收入占GDP的总量由现在57%上升5个百分点,到62%,人均居民收入将可望翻一番,达23206元。可能性完全存在。
第四,国际有益经验可供借鉴。苏海南举例说,“我们的东邻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提出了国民收入倍增的计划,而且有一整套的政策、措施来促进这一套计划的落实,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他们说的国民收入倍增实际上就是我们讲的GDP的倍增,国民收入倍增里面包含了居民收入的增长。日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国民收入(GDP)在很短的时间内翻了一番,后来又再翻了一番,与此同时,他们的居民收入也是成倍地实现了增长。”
苏海南指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需要一定条件,首先是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和趋势,假如国际经济出现第二次探底,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就难以实现。其次是收入分配深化改革程度和效果如何。调整结构的决心下得不到位,或者执行不到位,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建议还是难以实现。
“现在有中央的号召,有民意做基础,经济承受能力也基本具备,而且现在看经济发展总的态势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是目前还没有看到一定会大曲折地情况发生,再加上我们又有国际上有益经验可供借鉴,因此我个人认为这个还是有很大的实现可能性的。”苏海南所长说。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