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和查处情况
在以上各项审计中,审计署上报国务院或直接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04起,涉案人员473人。这些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发生的环节和领域相对集中,主要涉及审批、决策、信贷发放和招投标等环节,其中发生在金融交易、国有股权转让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这3个领域的有56起,占53.8%。
二是内外勾结牟取私利的“串案”、“窝案”仍较多。如吉林四平九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树岩、李树君两兄弟,伙同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部分工作人员,采取编造虚假财务资料及收粮凭证等手段骗贷2.66亿元,部分资金被用于境外赌博挥霍等。
三是一些管理较为薄弱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日益显现。在39起金融案件中,有19起发生在政策性金融机构,占48.7%;在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的42起案件中,有16起发生在出版社、咨询中心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如卫生部公报杂志社编辑部聘用人员傅捷、傅雪华等,以编辑部名义向全国医疗机构等征订广告,并印制刊登广告和不刊登广告两个版本的公报和年鉴欺瞒领导,2007年至2009年共骗取广告宣传费900余万元,全部转入傅捷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四是犯罪手法更加隐蔽,呈专业化和高智能化。有的不法分子通过网上银行等便捷平台异地大规模转移资金,有的通过关联企业虚开信用证或增值税发票贴现等方式骗贷,有的利用内幕交易信息或专业知识背景操纵股市牟利。此类案件专业性和隐蔽性较强,很多交易甚至以合法形式出现,查处难度高,涉案金额也比较大。
上述案件移送后,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查处结果将在明年作审计工作报告时一并公告。今年,我们将对2008年以来已结案的部分典型案件进行公告。
对本次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整改,迄今已追缴或归还资金941.16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53.38亿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责任,还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1700多项制度规定。最终整改结果,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各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审计署依法予以公告。
十、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研究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加快推进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金融机构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并着手研究建立债务预算,清晰反映债务收入和支出。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在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着力增强县级财政的保障能力;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办法,尽快健全完善定员定额支出标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口径,促进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相协调、中央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政府预算编制相衔接。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加财政对公益性和保障性领域的投入,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清理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上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应尽量减少地方配套;对不同层级政府共同负责的项目,应合理确定地方配套要求,切实保障资金配套需要。
(四)进一步强化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潜在风险。推动地方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纠正违反国家统一政策、有碍社会公平的地方优惠政策;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的情况下,制定逐步清理化解逾期债务方案,落实偿债责任,有效管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增量债务,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转移;清理整合现有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筹资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