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重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支流河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据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朱京海介绍,经过这几年的大规模高强度治理,辽河水质虽然有所改善,但达标仍然不够稳固,特别是进入2010年以来,辽河部分干流断面水质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一些支流河污染很严重,水质持续劣于V类标准。鞍山、抚顺、盘锦、朝阳四市支流河超标现象较突出。主要集中在支流河沿岸的污水厂、焦化厂等排污超标企业。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6条省内主要河流的支流河,重点是水质劣于五类标准的一级支流。计划到2010年年底,辽宁包括辽河流域在内的6条主要河流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
辽宁省环保厅要求,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支流河,各市应逐条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做到一河一策。对于整治后仍未达V类标准以内的支流河,将停止对该支流河流经县区内排放水污染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若达标支流河出现反弹现象的继续限批5个月;对年底完不成任务的支流河所在市,实施流域限批。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记者 吴勇 实习记者 张彤彤)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