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标准:300 1600元/月公务员守纪每5年可兑现70%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独家获悉,从7月1日起,江门市将在全省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日前,《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印发,明确了廉政公积金的缴存、支付、法则、管理等内容。据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江门市直单位符合参与管理条件的公务员4600多人,按照缴存规定,每年财政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事实上,江门“将在下半年推行廉政公积金”的消息,之前一直不绝于耳。从今年初开始,相关部门制定这一制度时,就引发了各方热议。据了解,目前在广东省,只有深圳曾在小范围内试水。负责起草《办法》的相关人士表示,这次江门在市直单位中推出,“在全省可以说是一大创新举措”。
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廉政公积金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
据了解,廉政公积金制度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相似,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情况,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予以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发生违纪违法情况,则要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并上缴国库。
缴存标准按现任职务分为9档
《办法》规定,本次廉政公积金的实施范围为市直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以自愿为原则。符合条件并自愿加入的,须签订《加入廉政公积金体系承诺书》,同时获得一个廉政府公积金账户,专户储存。
按了解,廉政公积金缴存的标准按现任职务拉开档次:厅级干部1600元/月,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以5年为一个动态间隔时限,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到期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办法》还规定,廉政公积金以5年为一个周期,一旦加入,在一个缴存周期内不得中途退出(调动、辞职、辞退、退休、身故等情况除外),否则“已缴存的公积金全部上缴国库”。